当前位置: yl6809永利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类项目结题验收、年度检查以及双一流文化传承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编辑: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双一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对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年度检查,同时进行双一流文化传承专项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类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计划或延期后完成时间在20201231日(含)前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类项目(清单见附件1-1)。其他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如符合结题条件者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验收方式

1.项目验收以申报通知、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相关内容为依据。

2.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打印《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附件2)。《结题报告》纸质版(包含论文复印件、SCI\SSCI\A&HCI论文检索证明或检索网页截图等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一式一份,由单位统一交至人文社科处审核。

3.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电子版(无需签章)上传至学校首页融合门户中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纵向项目(找到对应项目)——项目文档,上传文件名称为结题报告项目批准号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以下简称《成果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档发送至本单位审核汇总。各单位《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经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交至人文社科处(电子档同时发送至邮箱skb@cumt.edu.cn)。

(三)其他要求

1.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纵向(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说明延期原因以及延长期限(仅可延期1次且不能超过1年),经所在单位科研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单位统一报人文社科处审批。注意: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也要填写《成果汇总表》。

2.对于已办理过延期手续仍无法完成验收或无故不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3.单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每个项目的《结题报告》;

2)汇总后的《成果汇总表》;

3)《纵向(校级)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有,则提供)。

4.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2131日。

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类项目年度检查

(一)检查范围

计划或延期后完成时间在20201231日以后的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单见附件1-2)。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年度进展成果汇总表》(以下简称《年度进展成果汇总表》,附件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本单位审核汇总。各单位《年度进展成果汇总表》纸质版经科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交至人文社科处(电子档同时发送至邮箱skb@cumt.edu.cn)。

(三)其他事项

1.此次年度检查是资助项目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检查结果将作为确定项目后续是否资助的主要依据,请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各单位应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签署是否同意继续资助的意见。

2.对于未按计划完成相应研究任务和目标的项目将予以中止,停拨后续经费。

3.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2131日。

三、双一流文化传承专项项目结题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打印《双一流文化传承专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一式一份,由单位统一交至人文社科处审核。(电子档同时发送至邮箱skb@cumt.edu.cn)。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20213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贺琳 83590125


原文链接:http://sk.cumt.edu.cn/info/1086/1381.htm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