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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编辑: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7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两院”院士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其他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本科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4.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2021年立项的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仍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资助经费。学校多渠道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申报时,有关高校应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创新团队研究经费落实承诺证明。新立项的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第一研究周期为三年。

6.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2个,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不受理个人申报。

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2)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并填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

2.请申报创新团队的二级单位将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于2021年4月22日前交至科研院自然办C308,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zrb@cumt.edu.cn。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3.学校将根据创新团队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并报省教育厅。经学校推荐的创新团队,应在5月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交至科研院自然办。


联系人:赵亮

电话:8359016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dsi.cumt.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65&wbnewsid=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