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我院有关学生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经我院党委2021年4月8日备案,拟发展下列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公示如下:
霍瑶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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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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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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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嫚嫚 |
张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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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金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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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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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艺 |
姜雨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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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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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晨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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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颖 |
罗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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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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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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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双棋 |
王 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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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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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文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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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4月8日--4月12日)。凡对上述同志成为发展对象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向我院党委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我院党委电话:83591498 83591460
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3590025
特此公告
yl6809永利党委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