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中心负责监控的管理工作,监控人员有权对监控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实验室监控不留死角,图像清晰,人员进出可查。
3.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非监控人员随意查看监控,非监控人员如需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须提供书面申请,获得学院领导审批后方可查看监控。
6.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公共管理实验中心
2022年9月